| 释义 | 法律分析:
 1、债权因原始单据保管不善,造成证据不足的,无法进人诉讼程序或败诉的,扣责任单位考核分5分。2、债权预警后,仍发生丧失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债权,扣责任单位考核分5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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