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农保怎么查询缴费记录 |
释义 | 新农保的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镇),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新农保缴费记录查询如下: 1、登录新农合的官方管理网站,然后输入个人信息查询个人缴纳记录。 2、提供本人的农保账号,让工作人员帮忙查询。 3、前往当地农保处自动服务终端机子上,输入自己的账号及密码。然后直接在机子上查询个人缴费记录,往日缴费记录即可。 保险对象的权益 1)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者,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领取者超过十年长寿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 3)保险对象从本县(市)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 4)投保人招公、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农村养老保险,是指以农村非城镇户籍的居民为保险对象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 1、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2、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 3、权利与义务相对等; 4、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5、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 6、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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