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社保卡在没有激活之前,社保卡是无法使用的,也是无法注销的。对社保卡进行激活,可以至社保卡所在的银行服务网点进行激活,也可以将社保卡作为医疗卡使用,即可激活。在社保卡激活之后,这时我们则可以进行销户。社保卡销户只需带上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本人办理即可。需要注意的是,若参保的是居民社保,需要去对应的居委会进行办理,若参保的是职工社保,则还需要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1)销卡:销卡分两步完成。持卡人先到人社部门完成社保应用的注销,凭人社部门开具的清户通知书再到合作银行完成金融应用的注销。合作银行将卡回收,完成整个销卡处理流程。人社部门和合作银行应采取措施保证销卡信息同步。 (2)销毁:销毁分为两种模式,一种为合作银行销毁,合作银行将注销的卡片粉碎销毁;另一种为人社部门销毁,合作银行将已回收卡片送往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粉碎销毁。无论采用何种销毁方式,人社部门和合作银行均应采取措施保证销毁信息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