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人民法院将 判决书 送达 羁押 场所的一个月内,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 刑罚 。实践中,罪犯必须在监狱集训点集训两个月左右由省监狱管理局进行分配,正式下队后监狱在五日内通知家属。 《 监狱法 》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对被判处 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 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第二十条: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