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出生公证的定义: 出生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出生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出生公证主要用于当事人办理移民、出国求学、谋职、继承财产、办理入籍手续等,是出国人员必备的公证书。 2.出生公证与出生证明公证的区别: 不同点就是证明对象不同,相同点一定程度上实现证明出生的效果。 3.出生证明公证是对出生证明真实性的证明,即本证明是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出具的,并不对出生事实进行证明,对出生事实的证明由被公证的出生证来证明。 4.出生公证是对出生事实的证明,是以描述性的语言表述你的基本情况。出生和出生证明都需要公证,出生公证就是证明出生情况,而出生证明公证就是证明提供你出生信息的材料是真的。 5.出生证明公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簿(集体户)原件; ③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 6.出生公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出生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出生证明(贴一张两寸的黑白或彩色相片,加盖公章); ②申请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③与村(居)委会证明上同底的相片四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