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出现的原因 |
释义 | 1、技术原因:结构设计计算错误,对水文地质情况判断错误,以及采用了不适合的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等。 2、管理原因: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检验制度不严密,质量控制不严格,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不力,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不善而失准,以及材料检验不严等原因引起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施工企业盲目追求利润而不顾工程质量;在投标报价中随意压低标价,中标后则依靠违法的手段或修改方案追加工程款,甚至偷工减料等。 4、人为事故和自然灾害原因。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有哪些? 工程质量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检测的验收。 ①由专职人员对原材料进行检查、检测的管理,严把质量关; ②按照设计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③做好各班组的自检工作和交接工作; ④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防止质量隐患; ⑤做好施工一记录、技术资料保管工作,保证资料齐全; ⑥钢筋硅施工严格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成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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