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上海医疗保险转到外地的流程: 1、凭参保人的身份证至上海的区医保中心打印《参保凭证(发函用)》,再至外省市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寄至上海市区医保中心。 2、上海的区医保中心收到联系函后对其个人帐户进行清算,生成清算表、参保凭证、变更信息表,寄往外省经办机构。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