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兼职期间受伤属于工伤吗 |
释义 | 兼职期间受伤不属于工伤。 工伤的认定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兼职期间受伤的处理方法如下: 1、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金额即可; 2、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伤赔偿费用; 3、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安排劳动仲裁裁决,要求单位赔偿; 4、在仲裁后任然不支付的,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兼职期间受伤不属于工伤,工伤应当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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