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目前公认的全面控制药品质量的法规有
释义
    目前公认的全面控制药品质量的法规如下:
    1、GLP药物非临床研究管理规范;
    2、GCP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
    3、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4、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质量控制标准如下:
    1、性状:记载药品的各种物理化学性质,一般包括外观色泽、溶解度、晶型、熔点、相对密度丈比重、折射率、吸光系数等这此都是药品的特性,根据这些性质可以帮助初步判断是否为该检品;
    2、鉴别:主要从化学反应考虑。根据药品的类别反应或特征反应,与某神试剂生成特异性颜色或产物,有时需要结合紫外或红外光谱,帮助鉴别检品是否与品名相符;
    3、检查:系指杂质灼检查。需要检查的杂质项目,主要是根据生产该药品所用的原料、制备方法、贮存容器与贮存过程以及可能发生的变化等情况。考虑可能存在的杂质,再联系这些杂质的毒性,经综合考虑而提出的。一般情况下对杂质规定有一定限量,药品中杂质的含量不能超过这个限量,否则不合格;
    4、含量侧定:主要确定药品中有效成分的含量公测定方法力求准确、简便快速。药典常用的方法主要有重量分析法、滴定分析法、电化学分析法、分光光度法和各种色谱分析法等。
    综上所述: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第六条
    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6: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