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手续一定要本地办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手续不是一定要本地办理。如果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前往其中一方的永久居民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的,如果大陆居民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和华侨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前往永久性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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