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在本地能够离婚 |
释义 | 当事人不在本地的,当事人一般不能选择协议离婚,但对方在该地经常居住长达一年的,当事人可以在该地提起诉讼离婚。当事人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交离婚诉状的,法院一般会在7天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当事人提起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证件与材料: 1、当事人的结婚证。 2、当事人的相关身份信息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3、对方的相关身份信息材料,例如身份证、住址等。 4、共同财产的清单。需要写明具体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相应的价值。 5、其他需要准备的证件和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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