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办理退休手续? |
释义 | 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是先由退休人员填写相关退休审批表格;然后由单位将员工的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等资料报当地社会保险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就享受退休人员的身份;最后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并依法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当事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可以申请退休。办理退休的具体流程如下:1、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应向单位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养老金领取卡之用)、个人照片(办理退休证用)等材料;2、社会保险经办人依据当事人具体情况填写退休审批表,连同当事人的人事档案于退休当月提交给社会保险机构,由社会保险机构审核其是否符合退休条件;3、社会保险审核通过后,依据其退休年龄、参保缴费时长、历年缴费基数、当地历年社平工资等因素计算其具体养老金;4、经办人依据社会保险计算结果完善退休审批表并提交社会保险确认、核准,完成后社会保险发放退休批文并制作退休证,同时委托银行办理其养老金领取卡;5、经办人将办理好的退休证、银行卡等转交退休当事人即可完成退休手续。员工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也是需要用人单位的配合的,办理退休时需要的材料,不仅是企业员工退休待遇核定表,还有养老保险手册,个人的缴费凭证等这些。对于已经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提前内退的这部分员工,办理退休时的具体情况可以到当地的养老保险机构详细查询。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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