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滁州公积金贷款政策2023 |
释义 | 滁州2023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2、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房,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获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各项批准文件; 4、购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二次贷款的,不低于50%); 5、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且有偿还能力的个人作为保证人; 6、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材料如下: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综上所述,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缴存公积金家庭30万元,双职工缴存公积金家庭45万元;借款职工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借款职工配偶在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和最近半年缴存明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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