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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滁州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什么时间办理
释义
    一、滁州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什么时间办理?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2:00~17:30。
    二、滁州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设定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第四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三、滁州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受理条件有哪些?
    受理条件:提取人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支取。
    1、建造自住住房。
    2、提取人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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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5: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