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长沙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1、借款人所购住房必须为自住房,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2、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海淀区学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4、已支付所购房屋总价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首付款,且有按规定偿还贷款的能力。5、具有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6、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长沙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借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贷款所需资料。2、银行进行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不管选择如何贷款买房,这一步骤都不能避免,而且需要一段时间。3、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带上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4、办理房屋财产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5、贷款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借款人。6、贷款回收。借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借款。7、贷款结清注销。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由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