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偷拍偷录行为是否侵犯隐私权,看是否具备以下情形,即:
 1、在实施偷拍偷录行为时,是否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在实施偷拍偷录行为时是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如采用暴力、胁迫、诱骗等非法手段;
 3、在实施偷拍偷录行为时是否违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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