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呢? |
释义 | 房产继承应办理的手续如下: 1、前往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一、房产证户主已死亡如何过户 房产证户主已死亡,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3、最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二、去世房产过户怎么办 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房屋继承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三、北京房产继承流程怎么走 北京房产继承流程如下: 1、房屋评估,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一、北京房产继承材料如下: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 二、房产继承的条件如下: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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