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填表说明: 1、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 2、抵华日期按照护照的来华日期填写 3、所得项目不同的所得项目应分别填写,一个月内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同的,汇总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间栏分别注明 4、所得期间以支付收入日期为准 5、外汇牌价按照填开完税凭证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填写 6、减费用额按所得项目的费用标准填写 7、应纳税所得额人民币合计减去费用额的余额 8、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9、声明人填写纳税人姓名,如纳税人不在时,填写代理申报人姓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