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在朋友家只需要户主带领或你带户主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居住证就可以了。 一、异地户口可以在本地安葬吗 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二、办理居住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需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暂住证 办理暂住证需要的材料: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 2、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