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有以下几种:1.从量税;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作为征收标准加以计征。2.从价税;以货物的价格作为征税标准加以计征,其税率表即为货物价格的百分比率。3.混合税;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方法计征关税。4.选择税;对同一种商品同时计有从价、从量两种税率,一般选择其中较高税额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