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还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共同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款的情况下,若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共同还款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共同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款的情况下,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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