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户条件和标准 |
释义 | 1、家庭成员有兄弟 2、人以上或女儿招入赘婿户口已迁入女方家庭所在地(不含一女户招入赘婿),达到法定婚龄的农业户口人员要求分户的,原则上有几人最多可分为几户。 3、因小集镇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奖励而农转非,现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的,可参照农业户口人员分户。 分户口的好处和害处如下 一、分户口的好处: 1、能够拥有两块宅基地; 2、房子拆迁,能分到更多的拆迁款。 二、分户口的害处: 1、土地问题很难解决。由于一个农村户口一分为二,国家不会再给你土地,分户之后,只 能自行分割过去原来的土地,容易导致矛盾发生; 2、分户口后会影响农业补贴收益; 3、分户条件严格。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 分户口的条件: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分户口的程序: 1、分户申请; 2、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分户口需注意: 1、独立的城市居民,没有独立的房产,是不能够单独立户的; 2、农村户口,一户人家有两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一个以上孩子的户口分出去,只有一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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