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7岁儿子是否还能办理独生子女证? |
释义 | 独生子女证的办理已被取消,不能享受相关政策补贴。独生子女家庭在土地征收、宅基地分配和拆迁补偿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和特殊待遇。相关法律规定了独生子女家庭可享受的特殊照顾。具体政策可查阅当地规定或咨询政府部门。 法律分析 不可以。独生子女证是以前法律规定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依法办理的证件,可以享受到规定的独生子女政策的补贴。但是,随着我国二胎政策的实施,国家已经取消了独生子女证的办理,因此是不能进行办理和补办的。 1、我国是人口大国。早在1970年代,我国就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少生育、优生育。独生子女开始享受各种奖励和福利,包括经济补偿、优惠政策和许多其他特殊待遇。 2、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独生子女也可享受特殊照顾。例如,《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经济效益和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又如《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若干问题暂行规定》规定,如果被征地的农业人口是独生子女,计生部门的“独生子女证”将增加一人住房补助费。 3、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划定农村宅基地,独生子女优先。为了照顾独生子女家庭,各地还规定实行宅基地优惠政策。例如,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只有一个孩子的农村家庭可以多分配一处宅基地。 4、一般来说,独生子女家庭在宅基地分割上享有优先权,在征地补偿费分配上享受多点等优惠政策。具体而言,在拆迁过程中,独生子女有权按照两个人的比例获得一个人的拆迁补偿。当事人可向当地政府拆迁征地管理部门咨询,或参考对方的拆迁政策公告。 结语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独生子女证已被取消,无法进行办理和补办。过去,独生子女家庭享受了各种奖励、福利和特殊待遇,包括经济补偿、优惠政策等。在土地征收、宅基地分配等方面,独生子女也享有一定的特殊照顾和优先权。然而,随着我国二胎政策的实施,独生子女证已不再有效。如需了解具体政策和权益,请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十九条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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