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共事业管理责任,是指公共事业管理主体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承担和履行的职责。公共事业管理责任是一种公共责任,或者说是公共责任在公共事业管理中的表现,公共性以及以这一公共性为基础的效率标准是其最基本的特征。从以公众对政府的希望和要求来认识并划分行政责任的观点角度看,其内涵包括回应、弹性、胜任能力、依据正当的法律程序行为并负责、廉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