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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加装电梯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吗
释义
    法律分析:缴存人家庭(包括缴存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范围内的既有住宅的所有权人需要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注意事项
    1、加装电梯筹资交费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公积金。
    2、办理提取手续前小区业主委员会凭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和住建部门出具的施工许可证(30万以内的工程不出具),加装电梯协议,到中心归集管理科办理小区或楼栋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归集管理科通知相关营业部负责办理提取。
    3、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费用支出,且不高于筹资交费收据金额。
    4、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5、一处住房提取一次,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6、提取资金转入提取人本人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或宜昌区域内可办理转账业务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三峡农商行任意一家银行的银行储蓄账户。
    7、提取人在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应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后办理提取手续。办理个人信息变更请参阅中心网站《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二、所需材料
    1、身份材料:
    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②确需他人代办的,另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③提取人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见注意事项6)。
    2、加装电梯证明材料:
    ①不动产权证书(含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②加装电梯费用的集资收据及刷卡凭证(刷卡凭证人为所有权人或其直系家庭成员)。
    3、其他材料:
    配偶非产权人申请提取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三、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提取手续,提取资金实时转入提取人银行账户。
    四、便民提示
    1、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马路营业部地址:宜昌市一马路24号,联系电话:6236747;
    **岗营业部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1,联系电话:6386738;
    2、宜昌城区乘车路线:到一马路营业部可乘坐2、3、7、8、10、18、19、20、22、28、30路公共汽车;到**岗营业部可乘坐1、2、9、19、21、103路公共汽车。
    3、监督电话:6236717。
    4、轧账时间:一马路营业部、**岗营业部工作日17:30轧账,停办对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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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0: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