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应该怎么写才合法的 |
释义 | 借条应当写明下列内容才合法:借款的种类;币种;借款的用途;数额、利率、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内容。写借条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上述内容要约定明确;以及约定的借款利率不能超过借条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一、写借条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写借条时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利息问题。利息不要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2.不要使用模棱两可的词语。 3.要写明还款日期。 4.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 二、借条的正确书写格式 借条应该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以及还款方式,这样写的借条才合法有效。另外,借条申请书、借条凭证、协议书及修改借条有关的书面材料都是借条的组成部分。借条还必须由借款人书写,且借条应该保持完整,不能有所损坏。借条所具有的合法性,可以保护到贷款人的经济,在借款人没有按约定还款时,贷款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且诉讼时效为三年。 三、民间借贷如何产生利息纠纷? 民间借贷利息纠纷有: 1、没有写借条,或者借条写成了收据、欠条; 2、书面约定借款,但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确; 3、约定的利率不符合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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