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概念不同:签署指在文件、条约、凭证等上签字。“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2、使用的场合不同:签署指在某些正式文件、某些条约或者是某些凭证等上面进行签字。另外签署不一定需要在文件上签字,也可以是盖章等形式。签属是已经定案的,签署了的协议,已经生效的协议。签订是大家只是初步订下来的协议,还没有最终定案的协议。3、法律效力不同:在合同上签字的时间、地点为合同成立时间、成立地点,不一定与合同生效时间一致。而签署的合同一般署名时即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