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婚需要带的材料 |
释义 |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这说明双方的感情还并未完全破裂,或者当初离婚只是冲动,又或者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复婚时除了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需要带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外,还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然后双方当事人亲自同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经复婚登记,自行同居,是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的,也不受法律的保护。 一、复婚需要离婚证吗,必须要带离婚证吗 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复婚的,应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重新恢复夫妻关系。在办理复婚登记时应当提交离婚证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因此离婚证作为证明夫妻关系已经解除的法律凭证,仅仅是复婚时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不是是否可以办理复婚的前提条件。一、若离婚证丢失,当事人只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离婚证。二、调取离婚档案,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即可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二、复婚概念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后 ,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称为复婚。 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因此,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