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明职务犯罪行为存在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证据应当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和足够的说服力。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包括:物证、证人证言、鉴定、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等。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供述、辩解、抗辩不构成证据。必须通过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勘验、检查、实验、视听资料等方式,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罪行。 2.《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勘验、检查、实验、视听资料等,应当经过法定程序取得,符合法定形式,确实、充分、可靠。 3.《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诉机关和辩护人有权利在审查期间或者庭审中对证据进行质证,有权利列举、提出自己认为有关的证据。 以上法律依据明确了证据的种类和质量要求,并规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因此,在证明职务犯罪行为存在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采集证据,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充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