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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零售方被起诉商标侵权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商标一旦遭到不法分子的假冒、仿冒侵权,可能对自己公司的声誉和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产生不利影响。在此情况下,进行商标维权非常必要。商标维权一般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工商举报,要求对侵权者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司法起诉,通过法院判决,要求侵权者进行赔偿。
    一、老字号被侵权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可以控诉对方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对于老字号的保护在立法上还有待完善。
    作为在残酷商业竞争中胜出的佼佼者,每个中华老字号背后都有一段悠久历史,蕴藏着创业的艰辛和守业的诚挚。但在现代商业的冲击下,老字号发展出现两极分化,部分老字号逐渐走向没落。
    作为在残酷商业竞争中胜出的佼佼者,每个中华老字号背后都有一段悠久历史,蕴藏着创业的艰辛和守业的诚挚。但在现代商业的冲击下,老字号发展出现两极分化,部分老字号逐渐走向没落。而对于经营良好的老字号来说,由于此前商标意识的淡漠和老字号品牌的影响力,也使得这些企业屡陷商标纠纷。南京老字号协会秘书长唐亦飞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南京老字号企业10%左右都有商标纠纷。商标保护俨然成为老字号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问题。
    商标侵权是老字号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佛山市合记饼业有限公司(下称合记饼业)负责人黄伟在接受记者专访时直言不讳。佛山盲公牌盲公饼始创于清朝嘉庆十三年,是佛山传统名点之一,已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其制作技艺被列入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由合记饼业唯一传承、唯一生产。
    自注册盲公饼商标20多年以来,合记饼业一直饱受侵权困扰。2015年3月,合记饼业将佛山公商标持有人南海区联和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联和公司)诉至公堂。合记饼业在起诉状中称,联和公司在天猫上开设联和食品专营店销售盲公饼,其在展示的盲公饼产品多处显著标注佛山公商标,并且使用佛山公礼包、佛山特产第1店、佛山公特产旗舰专卖店,由厂家直接供货等描述、宣传用语,致使公众对其销售的盲公饼来源误解为佛山公,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就在2011年,合记饼业才刚从一场长达八年的商标官司中获胜。2004年,因售卖假冒盲公饼,珠海香记被合记饼业告上法庭。当时珠海香记方面对媒体解释,盲公饼实际上已成为一种饼类的代名词,应该算作通用商品名,公司并不构成侵权。在反复的商标博弈中,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合记饼业胜诉,并在判决书中肯定了盲公饼的历史文化价值。
    老字号本身就积攒了一定的知名度,所以很多企业会来傍名牌,打擦边球。这对老字号来说是很大的危害。黄伟如是认为。他告诉记者,老字号之所以能延续至今,靠的是诚信。尤其是食品类,对产品质量安全要求非常严格,一些傍名牌的企业无法掌握生产技艺和把控产品质量,这类假冒产品流入到消费者手中,对老字号品牌的伤害不可估量。
    记者了解到,老字号面临的商标侵权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由于老字号商标注册类别单一或因字号与商标不一致,老字号企业被他人抢注成商标以及注册成企业名称;第二种则是有的不法企业在与老字号近似类别的字号上进行商标注册,搭车经营,也就是常说的傍名牌。
    二、仿名牌注册商标的后果
    仿冒商标属于商标侵权的行为,具体的处罚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行政处罚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2、民事处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3、刑事处罚
    除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外,侵犯商标权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三、网购商家在异地购物被告到哪里去举报投诉
    大部分情况下消费者有两种维权路径选择:
    一是产品质量纠纷诉讼,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是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网络购物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包括收货地,所以消费者可以到收货地法院起诉。
    因此,即便商家在外地,也不用过于担心,收货地法院也是可以作为管辖法院来维护权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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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23:5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