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区分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 |
释义 | 区分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主要是看是否是法定的限制义务。如果是法定的限制义务,那么则属于竞业禁止,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限制义务的,则属于竞业限制。 一、竞业禁止协议对非公司员工补偿不交违约金吗 竞业禁止协议对于离职后不属于公司员工的人员,要求其竞业禁止,也需要发放补偿金,不然此协议就会无效。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1、协议主体错误;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限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 并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限制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2、超过竞业限制的期限。 三、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补偿金有没有法律效力 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补偿金的,一般也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竞业禁止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需要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没有约定经济补偿的,但员工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有权要求原单位给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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