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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去请假,领导不批,我就直接走了,完了算旷工,
释义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不算旷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合同期满、享受养老保险、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期满且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应延长合同至相应情况消失时终止。但符合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按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
    合同到期不续签直接走人不算旷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拓展延伸
    绕过请假审批,员工自行决定离职导致旷工
    当员工遇到请假申请被拒绝的情况时,有些人可能会选择绕过请假审批程序,自行决定离职。然而,这种行为往往会导致旷工的后果。绕过请假审批程序可能违反公司规定,且未经充分沟通与协商,可能会给公司和团队带来不必要的困扰与损失。同时,员工自行决定离职也可能对个人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为未能妥善处理请假事宜可能会给未来的雇主留下不良印象。因此,建议员工在面临请假被拒绝的情况下,应积极与领导沟通解决,遵守公司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结语
    在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合同到期不续签直接离职并非旷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合同期满、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死亡等。劳动合同期满时,如存在特定情形,合同应延续至情形消失。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与领导积极沟通解决问题,避免绕过请假程序或自行决定离职,以避免对个人职业发展和公司团队造成不必要的困扰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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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6:4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