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国家入学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湖北国家入学贷款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1、现场申请:学生按照规定办理时间持《申请表》(未经过预申请学生还需持填写完整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和以上“四、准备工作”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申请(办理联系方式及地址可在“湖北学生资助网”查询)。 2、资格审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学生资料进行审查。 3、现场考核:新贷申请人进行贷款知识的考核,考核内容以《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为主。 4、预签合同: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电子《借款合同》,打印借款合同副本交给学生。 5、打印《受理证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见《受理证明模版》,上面附有“校验码”,需上交高校)交给学生,学生裁下上半部分交给高校,下半部分“支付宝密码”自己留存,如《受理证明》“校验码”遗失,回执将无法录入,贷款将不能获得审批。 二、湖北国家入学贷款申请的办理材料 1、已通过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代替);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以上材料不需要准备复印件。 2、没办理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1份;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丢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以上材料不需要准备复印件。 三、湖北国家入学贷款申请办理的法律依据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中国工商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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