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撕一元钱不会坐牢,但撕人民币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规定: 1、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 2、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 3、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 4、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1、故意毁损人民币; 2、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3、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第三十条 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走私、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 第三十八条 人民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流通: (一)不能兑换的残缺、污损的人民币; (二)停止流通的人民币。第四十二条 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及时上交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