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注销的具体步骤? |
释义 |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收购、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即。那么一个公司注销的流程该如何走呢?首先第一步是:公司清算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具体包括: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在清算进行完成以后,才能进行注销。第二步: 1、首先应当先去机关部门注销税务登记证 2、其次,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一般所需资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原始档案、到相关工商局领取表格。 3、登报公告(在登报45日后在去工商局注销公司),要注意注销登报公告需要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 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手续。 5、到质监局等相关部门注销代码证。至此,公司的注销程序彻底完结。最后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公司在注销清算过程中,财产分配的次序是:首先支付清算费用-再发放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然后再清缴税款-清还债务-最后进行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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