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时,需遵守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且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如果保险公司以少赔为理由拒绝颅内占位险赔付,需要检查保险合同中是否存在相应的规定,以及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不得以少赔、拖赔、不赔为由。” 2.《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应当遵守诚信原则,保险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保险人的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进行。如果保险人解释不利于被保险人的,应当以被保险人有利的解释为准。” 3.《民法典》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 4.《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因医疗过失致使患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以少赔为理由拒绝颅内占位险赔付并不合法。保险公司应当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进行赔付。同时,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若因医疗过失导致患者损害,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