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刑法中对于扒窃算抢夺吗? |
释义 | 在刑法中对于扒窃算抢夺吗? 扒窃不算抢夺的,而是属于盗窃罪。如果该盗窃行为未构成犯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如果该盗窃行为构成犯罪,按照盗窃罪的共犯(一般为主犯)处罚。 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数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罚,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分别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不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予以处罚,将处罚合并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明确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根据这一规定,行为人有数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行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时应当注意以下: 所谓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两种以上不同性质的治安违法行为。比如,行为人上午在公交车上实施“扒窃”,下午又在某处“抢夺”他人财物,这是属于本条规定的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应当根据行为人实施的多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事实,依法分别决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合并所有处罚,决定最终的处罚,即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扒窃只要不达到一定的标准额度也不会按刑事条款来进行处罚,但如果达到了刑事犯罪的话就会按盗窃罪的条款来进行处理,所以,对于执法人员处理任何的案件都会结合相应的刑事条款来进行处理,从而才能保障到受害者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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