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县委书记是选举还是任命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选举。县委书记是党在县一级的委员会的主要领导。县委书记的任职,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县党代会换届选举。在党代会召开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县委委员。然后县委委员在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出县委书记。 第二种,党代会闭会期间时,由上级直接任命。这里的“上级”可不是地级市市委。由于县委书记的位置非常关键,又分两种情况: 一是由地级市市委提名人选,省委组织部审查,报经省委常委会决定。也就是说,地级市市委是有推荐和建议权的。通常,这种情况在最终的干部大会宣布时,通报为——市委常委、组织部长A宣布省委、市委决定:B任某某县委委员、常委、书记。此处会点明“省委、市委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五十七条 新的一届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依法选举产生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 第五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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