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谁 1、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女婿或儿媳妇在丧偶之后,对老人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继承的条件有: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4、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