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骚扰故意破坏家庭的处理如下: 1、第三者行为的性质及情节的严重的话,第三者应停止侵害,如有重婚、同居关系的第三者,应解除关系,停止继续侵害合法配偶权益; 2、赔礼道歉,如第三者的行为,骚扰合法配偶正常工作生活,给其造成精神伤害的,应赔礼道歉; 3、返还财产,如第三者不当接受财物,侵犯了合法配偶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应当返还财产; 4、赔偿损失,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如丈夫不知情抚养妻子与第三者所生孩子,丈夫有权要求第三者给予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5、对于被骚扰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的,可以报警求助,由警方对行为人进行警告、处罚; 6、如果骚扰行为情节严重,严重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了相应犯罪的立案标准,是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