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教养并不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刑事处罚的一种。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