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符合条件的投保人,也不得以保险标的存在隐瞒或者不告知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同时,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合同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采取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迫使对方订立或者变更保险合同。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符合条件的投保人提出的保险申请。 第十七条 保险合同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采取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迫使对方订立或者变更保险合同。 因此,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排除先天性除颤疾病的保障范围,且投保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则违反了《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可以依法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