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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主有权利踢出子女吗
释义
    有权踢出户口的子女;户主如果要想将户口本上的其他成员踢出户口,只要合法合理,就可以单方面踢出户口本上的成员,户主是一户家庭中户口本上权利最大的人,只要准备好户主的身份证明材料和被踢出成员的身份证明材料,到当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变更登记即可。 但如果申报义务人不按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户口本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对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证明作用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
    二、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三、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
    四、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
    民族--用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填写全称。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新生婴儿填写父母的民族,如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其民族成份由父母商定,选填其中一方的民族。弃婴,民族成份不能确定的,应按照收养人的民族成份填写或由收养机构确定一个民族。外国人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如本人的民族成份与我国某一民族相同,就填写某一民族,如"朝鲜族";没有相同民族的,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但应在民族名称后加注"入籍"二字,如"乌克兰(入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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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0:4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