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客户已通知业务员需要退货的,因业务员的其他原因没有报告公司的,公司概不负责。凡需要退货的办公室应作好记录,记录不详造成损失的由办公室直接责任人承担。退货时必须填写退货申请表,客户负责人签名,特殊情况先报告公司,审批后方可退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