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秦皇岛购房政策2023 |
释义 |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手房最低首付比例20%,二手房和以贷还贷最低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以基准利率为准;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允许异地贷款,有一定条件限制。 法律分析 一、调整首付比例和利率 (一)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一手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准;对还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一手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准,暂不上浮。 (二)二手房及以贷还贷业务的首付比例及利率。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属二手房和以贷还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准;对还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属二手房和以贷还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准,暂不上浮。 二、提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三、关于开展异地贷款业务的规定 (一)户籍在秦皇岛市(含三区四县),在就业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秦皇岛市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时,可向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下设管理部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 (二)在京、津、冀地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秦皇岛市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时,不受户籍限制; (三)对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结语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方案已经明确。首先,针对购买首套一手普通自住房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准。其次,对于还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一手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暂不上浮。此外,二手房及以贷还贷业务的首付比例及利率也有所调整。最后,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并对异地贷款业务作出了明确规定。秦皇岛市户籍职工和京津冀地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时,可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对于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但现缴存地不满6个月的职工,可根据原缴存地提供的证明进行缴存时间计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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