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也规定了免征额。 法律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减除费用后的余额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2.《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免征收入额为5000元。 3.《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减除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中的5000元后的余额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综上所述,新疆工资薪金免征额为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