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债务人已经被抵押出去的房子,法院也能执行,但是法院的执行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可以对抵押物进行拍卖,但是拍卖的价款首先应该偿还抵押权人,有剩余部分才会偿还债权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