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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被抵押了还能强制执行吗
释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和规定,被抵押给个人的房屋可以被人民法院执行,但执行过程中不会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如果这个房屋是抵押人的生活必需房屋,法院只能查封,而不能进行执行、拍卖或变卖以偿还债务。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有三个条件:首先,房地产抵押权必须存在且尚未消灭;其次,债务已到清偿期但尚未偿还;最后,抵押权人没有过失导致债务无法履行。若抵押权人符合以上条件,才能行使房地产抵押权。
    法律分析
    一、被抵押给个人的房子可以被执行吗
    抵押给人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执行,但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如果房屋是抵押人生活必需的房屋,只能查封,不得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二、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
    房地产抵押权是为将来行使而设定的权利,非即时行使的权利,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抵押权人才能行使之。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有三:
    (1)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是指当事人曾就特定的债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并且,此项房地产抵押权尚未因法定的原因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若不存在,则不能实现抵押权。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能行使抵押权。清偿期为房地产抵押权人得依法向债务人请求债务履行的时期,应以登记的日期为准。清偿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若债权仅获部分清偿,抵押权人可行使抵押权而使未受偿部分的债权获得清偿。
    (3)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中国立法对于抵押权与主债权的关系,严格遵循抵押权的附从性,故在债权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瑕疵必然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若债权的不能履行,系房地产抵押权人的原因所致,则抵押权人不能以债权已经到期为由,实行房地产抵押权。
    结语
    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抵押权的存在、债权未受清偿以及抵押权人没有过失。此外,被抵押给个人的房屋可以被人民法院执行,但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如果房屋是抵押人的生活必需房屋,只能查封,不得执行。以上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得出的结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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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5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