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规定是: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法律客观: 滞纳金的比例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法律依据: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第22条: 即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行为,应当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从逻辑上说,每一法律规范是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可见,该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是未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行为,法律后果是应当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显然,该法律后果就是违反发卡行和持卡人间信用卡领用合同的 违约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