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失踪么 |
释义 | 商业交易存在风险,不少人债务缠身,为了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往往选择跑路或者玩失踪的方式。这让债权人感到很头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也经常会接到这样的咨询。其实,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一、欠款是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债权人必须在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否则债权就不受法律保护,成为自然债务。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债权人可直接向债务人的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一般采取公告送达传票的方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后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也可以进行布控,查找到债务人的下落后,予以司法拘留,如果债务人有房屋或者车辆等财产,法院也可以采取查封拍卖措施,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务人所欠的相关款项。因此,在债务人玩消失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上两个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口。债权人属于债务人的利害关系人。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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